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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敌人

发布时间:2017-09-24 07:21:36
核心提示:  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
   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
 
  《一个人的朝圣》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你一定会不断挣扎,难以置信,会被现实一次次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尘埃落定。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走在通往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是潘推荐我看的。扉页上18次印刷的历史,飘着畅销书的气墨味。
 
  对畅销书我没有特别的感觉。但是我偏爱枕边书。
 
  《一个人的朝圣》就是一本让人看着很舒服的枕边书。莘县信息港www.sxxxg.com.cn编辑中心获悉语言简逸,故事朴素,没有特别出彩的情节。你听中国好声音,每个唱者卖力炫技,达到瞬间的高潮和惊艳;你听身边一个音乐人在家里开音乐分享会时恬静地将一曲娓娓道来,整晚无high点,但让人想待到天明。而阅读《一个人的朝圣》就是后者的感觉。
 
  如果用现代成功学的标准来评判哈罗德`弗莱(书中主人公),那么他肯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小时候父母离异,母亲远走天涯追寻幸福,父亲整日酗酒泡各种“阿姨”,后来还得精神病,恹恹离世;曾经幸福的婚姻却因为与儿子的离世而戛然而止;曾经在酿酒厂有一段弥足珍贵的友谊却因为友人奎妮背了黑锅而远走他乡——很长一段时间都失联。
 
  直到奎妮给他捎了一封信。
 
  信上说,她患了脑癌,将不久于人世,祝哈罗德好。
 
  从阅读那封信到决定徒步去贝里克,对于哈罗德的那段描写,在看完正本书后,真切地难以忘怀。张春之前出了一本书,叫《一生里的某一刻》,表面上写琐事,实际上写决定。人在做出重要决定的时候往往不需要精打细算,不需要踌躇不决,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只是一瞬间的严肃思考,但是思考本身包含着长久的渴望和渴望的于情于理。哈罗德就是这样,把回信拿到邮筒的瞬间,就做出了徒步到贝里克的决定,不回家,直接出发。
 
  哈罗德并不是想要做出些轰动的事情让生命继续燃烧来满足成功学的基本要求(不得不说,再用这样的视角去比较会很烂俗),而是让生活有一个圆满,至少是无愧无疚。书上写到他看到跟着他一段路的凯特在收到与前夫复合消息而离开队伍时那种圆满的微笑,感到内心一阵抽搐。其实这也是他所羡慕所努力企及的东西。他想极力挽救多年的婚姻,以及弥补对死去的儿子的愧疚,徒步去看奎妮的举动会让他内心有挽回的底气和信念。
 
  在徒步的过程中,哈罗德遭遇了各种事情——身体上的疾病、日常需求到行路的麻烦和对奎妮和妻子莫琳的担忧。其实可以想象,对于60多岁的老人来说,这确实是很艰巨的挑战,轻则受皮肉之痛,重则生命危殆。但是书里的描写并没有渲染很艰苦的气氛,很多都是客观描写,而对于哈罗德的心态,更多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淡然平静。或许正是这种平静和已经内化的事实,痛切之痛带来的赎罪的意味。在徒步行进中,他常常提到希望儿子会见到他的举动,注意到他的努力;也会经常会想到他的儿子甚至是幻觉出儿子的出现(到书末才提到20年前他儿子已经自杀身亡),所以读到后面才回忆起前面的内容会有一种更大的悲恸。当然胸中也回荡着壮阔慰然。
 
  哈罗德想要达到的,或许就是这样。
 
  一开始进行徒步,哈罗德的动机就是要找奎妮,而加油站的女孩也用信念激励了他。但是我发现,女孩的话并不是特别有说服力,而且在她说起她阿姨的事情的时候也被哈罗德打断了。所以,哈罗德当时并没有全神贯注地听女孩的话,应是有自己的思忖。况且哈罗德也没有很忠实的信仰,所以对于信仰、的东西,并定饱含个人感情和经历进去。女孩的话,他是筛选着听的,他潜意识里是希望其他不属于他的事物能给他支持的信号。这样,他才有前行的理由。
 
  这其实也是他人生的渴望。女孩的话看似一个巨大的支撑,把他从一个毫无依赖的生活中拉了出来。从小开始,其实就没有什么支撑他活下去的愿望或者说,信念;到婚后,儿子的叛逆和自杀更是让他跌入了自责之极的谷底。没有任何人给他任何的鼓励和支撑,没有任何人跟他说你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再做些什么就更好了。除了奎妮。奎妮在短时间给了他鼓励,也给了他生活下去的安定。而奎妮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他也希望能够带给她延续生命的念想。当然这种想法其实已经停留在当年奎妮在酿酒厂的时光里了。让奎妮活下去,内核更可能是让自己活下去。
 
  文末附一张地图。感觉把书评写得有点推理的感觉。。可能是夏洛克看多了。完结了这一本后,看麦克尤恩的《恕罪》和宫部美雪的《模仿犯3》。
 
  《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哈罗德·弗莱(Harold Fry),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同名电影拍摄中。
 
  ★台湾读者表示“很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凌晨”、“是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笑泪交织的阅读”。
 
  ★2013年春季英国最具影响力“理查与茱蒂”读书俱乐部书单第1名;欧普拉读书俱乐部夏日选书、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2012年英国最畅销新人小说;《出版人周刊》、《纽约时报》、《泰晤士报》、《嘉人》、《今日美国》等各大媒体高评价推荐。
 
  ★有关爱的回归、自我发现、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一年,我们都需要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1.哈罗德与信
 
  2.哈罗德、加油站女孩与信仰的问题
 
  3.莫琳与电话
 
  4.哈罗德与客店旅人
 
  5.哈罗德、酒保与没有孩子的女人
 
  6.莫琳与谎言
 
  7.哈罗德、远足的男人与喜欢简奥斯丁的女人
 
  8.哈罗德与银发绅士
 
  9.莫琳与戴维
 
  10.哈罗德与提示
 
  11.莫琳与临时医生
 
  12.哈罗德与骑自行车的母亲
 
  13.哈罗德与医生
 
  14.莫琳与雷克斯
 
  15.哈罗德与全新的开始
 
  16.哈罗德、外科医生与著名演员
 
  17.莫琳与花园
 
  18.哈罗德与决定
 
  19.哈罗德与旅程
 
  20.莫琳与公关代表
 
  21.哈罗德与跟随者
 
  22.哈罗德与朝圣者们
 
  23.莫琳与哈罗德
 
  24.哈罗德与里奇
 
  25.哈罗德与狗
 
  26.哈罗德与咖啡店
 
  27.哈罗德与另一封信
 
  28.莫琳与来访者
 
  29.哈罗德与奎妮
 
  30.莫琳与哈罗德
 
  31.奎妮与礼物
 
  32.哈罗德、莫琳与奎妮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
 
  ——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Wonderful!
 
  ——《卫报》
 
  ★这趟旅程穿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
 
  ——《泰晤士报》
 
  ★这本小说凝聚了作者的智慧,绕过过度伤感或异想天开的泥淖,达到了一个几乎令人难以承受的动人结局。
 
  ——《每日邮报》
 
  ★令人笑泪交织的迷人小说……读完好几天,我几近哀悼般怀念着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日快报》
 
  ★温柔、风趣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
 
  ——爱德华·史铁顿(BBC知名主持人)
 
  ★温柔优雅的迷人作品,充满英式的独特趣味,深刻且睿智地检视了爱与奉献的主题,安静的力量盘据心头,肯定会成为读书俱乐部的珍爱选书。
 
  ——《书单》
 
  ★编剧乔伊斯优美的文字,诗意的隐喻,一再令读者惊喜。哈罗德的旅途让我们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
 
  ——北德广播文化
 
  ★很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凌晨……当一切似乎都已太迟时,哈罗德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我觉得他就是我自己。
 
  ——台湾读者
 
  ★每次哈罗德起水泡或抽筋,我便跟着屏息担忧,甚至觉得好像只要我一页页翻下去,就能帮助他完成这项不可能的旅程。太精彩了!
 
  ——作家海伦·西蒙森
 
  ★作者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跟着他,我一层一层靠近了自己。
 
  ——书评人一湄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直到最后一句
 
  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19章第20章第21章第22章第23章第24章第25章第26章第27章第28章第29章第30章第31章
 
  叶婷看着隔了几个座位的高晨,他正在跟前座的女生说着话,指关节支着半边脸,斜斜的视角,身体很自然地向前倾,靠得很近,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逗得对方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笑声有点大,以至于一直忍着装没看见的老师也忍不住敲了两下板尺。
 
  高晨微微地眯起眼,阳光投射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笑容描绘得如同琉璃般精致夺目。
 
  叶婷承认有一瞬间,她有那么一点点看呆了。
 
  “可是,笑什么笑,说什么这么好笑,白痴一样。”利用午休时间参加电影部的社团活动的时候,叶婷受不了地对美芳说。美芳是跟自己从同一间初中考上来的,却被分在了不同的班里,可是之前的交情也满不错的,刚入学不久的集体社团报名里,因为找不到能够商量的人,于是又重新联系上,报了同一个社团。
 
  “人家说人家笑的,跟你没什么关系啊。”美芳说,“难不成是你喜欢上了高晨,所以吃醋啦?”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跟他不是朋友嘛,近水楼台先得月哟!”
 
  “什么朋友……他的朋友多了去了,满大街都是,近什么楼台得什么月。”
 
  “也是哦,就我们班已经有十几个人认识他了。”
 
  “这么多?”
 
  “是啊,不过大部分都是那些花痴女啦,主动去认识的,还说课余跟他一起去哪里哪里玩过什么的。”
 
  “……一脚踏N船?”
 
  “不是啊,只是一起出去玩而已,听说一告白就会被甩掉的。”
 
  “嗯?”
 
  “好像说已经有喜欢的人什么的。”
 
  已经有喜欢的人……吗?
 
  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吧,无论是有喜欢的人,还是有女朋友,甚至每天换一个女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很容易就看得出来。
 
  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电影里什么青春的烦恼,羞涩的恋爱,纯纯的暗恋之类这么HIGH的事情,完全不能指望在这个人身上出现。
 
  在所有属于青春的时光里,他是那个不属于青春的少年。
 
  虽然在同一间学校念书,读同一个班级,一起说笑,甚至走同一段路,但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东西,而他的世界跟自己是不同的,如同一潭漆黑的深湖,看不见底,不知道所走的是什么道路。与整个世界背道而驰的道路。
 
  很多时候,都这么觉得。
 
  社团活动结束回班之后,就看到高晨趴在桌子上跟萧澈讲着话,黎露跟杨宇不见人影,估计又是帮老师改作业去了。高一下学期之后,因为原来的班主任请了产假,于是换了一个班主任,是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新生,来这里实习。新人总是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劲的,在刚踏入这个社会的时候,觉得无论是什么事都能凭自己的努力改变,于是做什么都非常投入,可这股冲劲终有一天会被时间消磨掉棱角,生锈的马达只能艰难地运转,然后开始懒懒散散,得过且过,日复一日地过日子。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今天看到的对讲课没了动力的只是重复写下一张张板书的打着哈欠的老师,曾经在很多年前,眼里也是这样充满着闪闪的光芒,就跟现在的新班主任一样,充满冲劲,一天到晚想着如何改革如何爆发如何把课讲得生动有趣。不过这也是好事,因为自从新班主任上任以来,黎露的睡课频率明显减少了,起码在班主任的课上是绝对不会睡的,而且竟然还会主动举手回答问题,甚至到今天去帮班主任改作业……叶婷觉得自己肯定是活太久才会看见这种不合常理的事的。
 
  还有二十分钟才上课,叶婷见没什么事做也凑到高晨那边。
 
  “你们在聊什么?”可是说完这句话她就后悔了,因为高晨马上答道:“我在劝萧澈跟我****。”
 
  叶婷看看高晨,又看看萧澈,脸上维持着一个僵硬的笑容,完全不知道要作出什么回应。果然,这就是世界不同的缘故么!
 
  “因为~现在的女人都好可怕么~老是叫我带她们回家~最近还有个跟踪狂一天到晚跟着我~”高晨眨了眨眼,异常恶心地说,“人家怕怕~”还拖了尾音!
 
  叶婷本能反应地抽搐着嘴角,艰难地压抑住冒了浑身的鸡皮疙瘩。她想我今天早上肯定是被鬼打了才会觉得这个人好看得不像话的,觉得他的存在是一种奇迹更加是无可救药的少女心里无中生有的幻觉!幻觉!
 
  “你……你不要带坏人家萧澈……”叶婷哆嗦了半天,才哆嗦出这样一句话。
 
  “怎么可能,他把女人带回家的次数比我多多了,你不要搞错,我才是好孩子欸!”高晨说。
 
  “你说什么……你以为你说这种话就有人信了吗,傻子才会信咧……除非是太阳从西边升起,眼睛长在屁股上……”
 
  “真的。”一直没有说话的萧澈用一如既往平静得近乎面无表情的样子看着叶婷说,“是真的。”
 
  不知道是惊讶于对方开口说话,还是惊讶于对方说话的内容,叶婷有点不可置信地倒退了一步,又马上因为碰到了人而缩回原地。
 
  身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的杨宇。
 
  和黎露。
 
  把时间再倒回两个月的话,是下学期刚开学没多久的时候。黎露在上课途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叶婷竟然不在旁边的座位里,她心想这妞什么时候逃课逃得比自己还勤,然后打了个哈欠支着腮帮子听起了上到了一半的课。
 
  日光灯是寂静的,风扇也是,人也是。教室临着小巷的窗边偶尔会传来摩托驶过的声音,小吃店开闸的声音,单车的铃声,粉笔的碎灰飘浮在空气里,手边蛰伏着一排排文字、算式跟连串的字母,朝下划线的空白里填进正确的答案,一笔一画,一撇一捺,在十六岁安静的日光里,追寻着未来不可预见的模样。
 
  请用“if”来造一个句子。
 
  If we had the chance to do it all again.
 
  放学铃打响之后,黎露开始收拾起书包,杨宇走过来打着招呼说因为待会儿学生会那边有活动所以今天没办法一起回去。
 
  “嗯,那我先走了。”
 
  “噢,对了,刚才老师叫你去办公室做什么?”杨宇已经走开了几步,又转过头来问。
 
  “嗯……”黎露愣了一下,“没什么,还是那些啰唆的。”说着就挎起书包,“走了,拜拜。”
 
  天色渐渐暗下去的黄昏,从课室里结伴走出的人群,篮球场上不打到天黑就不回去的学生。黎露走在宽阔的校道里,想着刚才新上任的班主任找自己谈话的事情,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班主任抓去谈话了,从小到大,不论是新的还是旧的老师,谈学习态度,谈纪律作风,次数多到她早就知道要如何跟老师们打哈哈应付过去。
 
  高晨跟叶婷拉着不认识的人的手在火堆边上蹩脚地唱跳,旁边是同样蹩脚的游客,虽然蹩脚,却笑得如此开怀。那些在繁华的城市里客客气气的态度消失了,那些布满利益关系的虚掩伪装的话语消失了,那些不开心的、不愉快的、令人黯然的事情全部都消失了,这个夜晚充满在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城里的,满满的都是自由地怒放着的火焰。
 
  夜再深一点的时候,他们拿着火把往城外的广场走去,到了广场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密密麻麻的一片,完全没有挤进去的空隙,他们站在比较远的坡道上,广场中央有个人在说话,说什么听不清,但依照越来越多聚集而来的人看,是预备要放孔明灯了。
 
  叶婷看着自己手上没有展开的孔明灯,塑料薄膜般的阻燃纸在偶尔吹来的风里发出簌簌的声音。隔不多远的地方高晨正拿着一支油性笔在另一盏灯上写着什么。他低着头,风掠过他额前的刘海。他说,我们来放孔明灯吧。
 
  第一盏孔明灯从广场中央升了起来,然后是第二盏,第三盏,不多时天空上(未完)。因为是第一次放,所以多少有点手忙脚乱,不是火被风吹熄了,就是笨手笨脚没胆子把蜡烛放进去,高晨看了就在一边笑,他那盏的火早就点好了,现在正在储气,然后他吹熄了蜡烛走过来。
 
  “我帮你。”
 
  孔明灯很快就点起来,叶婷站在旁边小心翼翼地托扶着,渐渐感觉热气自下而上慢慢充盈起来,过了一分钟的样子,手下的灯开始摇晃着,似乎要动起来,一放手就迅速地飞进了天空,她惊奇地仰头看着孔明灯,多么漂亮,与几千几百盏承载着众人愿望的灯火一同落入茫茫天幕,那个时间,整个广场连同广场外都是没有声音的,就算有也是几乎听不见的轻声细语,每个人都在看着自己的孔明灯,默默祈祷愿望可以成真。
 
  写在天空上的愿望可以成真。
 
  ——为什么。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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