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宣传报道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政府街县医院北门口新增1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对于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于4月23日电子警察设备正式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罚款50元,扣3分的处罚,现予以公布。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行至上述路段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礼让行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如果机动车行驶前方的斑马线上,有行人已经准备横穿马路,行人所在的机动车道和行进方向的相邻机动车道内的车辆应当自觉停车礼让,若没有礼让,将被电子警察抓拍记录或民警现场查处。
不礼让斑马线的认定标准是:途经斑马线时,车头正前方有行人通过,应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不让行就要被抓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莘县交警友情提示:
莘县信息港编辑报道根据智能交通安全平台显示,近期莘县城区违法停车有上升趋势,我大队在以下路口已安装了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违法数据自动抓拍实时上传,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以下违法停车自动抓拍地点为:
老车站路口
新车站路口
新车站广场
实验小学路口
三联路口
县医院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