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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交警在进行例行检查时,一驾驶人故意拖延检查时间,被莘县交警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1:20
核心提示:  莘县信息港详实报道提到酒驾,很多人闻之色变,毕竟,饮酒之后开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仅不能准确判断车距和速度,就连方向
  莘县信息港详实报道提到酒驾,很多人闻之色变,毕竟,饮酒之后开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仅不能准确判断车距和速度,就连方向盘都握不紧。
  
  近日,莘县交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民警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该驾驶人一直在车内打电话,故意拖延检查时间。最终,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莘县交警依法处罚。
  
  5月16日20点50分许,民警在工农路设置固定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例行检查,并利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一辆白色轿车迎面向民警缓缓驶来。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及相关证件时,而驾驶人既不落车窗,也不熄火。随后,民警为了不妨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伸手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随着民警指示方向安全停车后,民警再次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而该驾驶员既不下车,也不落车窗,拒不接受检查,而在驾驶室内打起了电话。任凭民警一再敲车窗,一再劝说,该驾驶人就像没听见似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直在车内打电话,拖延检查时间。经过民警大概30余分钟的耐心劝说下,该驾驶人始终在车内打电话,无动于衷。于是,民警找来破窗器,准备强行破窗,当车窗未被砸破时,该驾驶员迫于无奈,最终,将车门打开下车接受检查。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莘县信息港市民报道目前,该驾驶员已被莘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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