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综合报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莘县县民政局、莘县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查询,以下社会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涉嫌非法组织开展活动,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自行解散,消除影响,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莘县民办学前教育协会
莘县婚庆协会
莘县跆拳道协会
莘县心理学会
莘县幼教协会
中华易经研究协会
中华海峡两岸酒器博物馆
世界旗袍联合会莘县分会(莘县旗袍会)
莘县民政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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