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相关报道环保问题,群众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的整治力度和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干部在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力被追责问责。莘县某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某某、社会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某某,就因为对区域内环境违法企业疏于监管,履职不力,导致问责板子打在了自己身上。
2017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向聊城市移交群众举报反映的莘县某石化公司违规生产问题线索,按照“一案双查”原则,莘县纪委对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某某、社会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某某的工作失职不作为问题线索同时展开调查。
时间追溯到2016年12月,莘县某石化公司在群众未搬迁至安全距离内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进行产品质量升级项目试生产活动,造成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刺鼻的气味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群众反应特别强烈,先后5次向省市环保部门和市长热线举报。
王某某作为主管该镇企业经济运营和环保工作的领导干部,对该企业的擅自开工并非不知情,但他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张某某作为分包该企业的领导干部,也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不管不问。
了解到群众向上级举报后,王某某和张某某内心“打起了鼓”,但他们认为:群众又不是直接找我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就没必要主动去管,等上级过问了再说吧。王某某和张某某达成“默契”,谁也没有主动向群众进一步了解情况,更没有对企业采取措施。
2016年12月30日,莘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由镇政府负责落实。王某某负责配合石化公司停产工作。在与公司沟通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强制停产将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王某某在未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同意该公司采取逐步停产的处理方式。而张某某作为分包该公司的领导,以“工作较忙”为借口,没有采取积极主动方式督促企业停产。本应该立即停产的公司,直到2017年4月13日经环保局处罚后,才完全停产。
王某某、张某某两人长期在基层工作,兢兢业业,一步步走上领导干部岗位。但随着年龄渐长,二人思想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从积极为民服务,踏踏实实干事,转向了追求“安全着陆”,不出差错就好。正是在这种思想主导下,两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只停留在口头上、脑袋里,并没有落实到行动里、决策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最终导致了企业违法生产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莘县信息港内幕消息环保无小事,不履责就问责。最终,莘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某某和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