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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张鲁司法所学习矫正改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29 14:50:38
核心提示:  莘县信息港信息显示2018年5月28日,莘县张鲁司法所召集社区矫正人员多名,参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学习改造活动。    社区矫正
  莘县信息港信息显示2018年5月28日,莘县张鲁司法所召集社区矫正人员多名,参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学习改造活动。
  
  社区矫正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并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2003年全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已推广至全国。
  
  张鲁司法所时时响应国家号召,将社区矫正人员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将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时刻放心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按点召集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社区工作和活动。大扫除,学习相关法律文件,学习十九大相关知识。
  
  在张鲁司法所李所长的带领下,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均老实本分,努力改造,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和回归社会虚心接受司法所的教导和安排。李所长在莘县司法系统工作突出,实为模范标兵。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使人们改变对服刑人员的“标签”式看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罪犯自由度、增加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摆脱犯罪“标签”的影响,使其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可见,社区矫正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
  
  莘县信息港消息披露张鲁司法所今后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方面的教育学习力度,争取在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解矫之日都能成为一名再入社会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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