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小编获悉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任洪国同志撰写的《莘县人民检察院诉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履行监管医疗污水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17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因莘县张鲁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导致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存在重大污染风险。被告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制止,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据了解,该案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施行后,聊城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亦是第一例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
莘县信息港网讯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告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积极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公益诉讼人的诉讼目的得以全部实现。但由于公益诉讼人仍要求确认被告的原行政行为违法,故该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该判决生效后,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辖其他17个乡镇卫生院均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全部验收合格,在整个聊城市卫生系统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通过此案的审理,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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