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办公室获悉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这一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可生活中依然有些人被查了一次又一次,最终因自己的任性付出惨重的代价。
近日,机动车驾驶人刘某就因为第一次饮酒驾车被罚后,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再次饮酒驾车被莘县交警当场查获。
11月26日14时20分许,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经莘县莘亭路与大安街交叉路口时,遇到了正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莘县交警大队民警,被当场查获。
经现场酒精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期间,当执勤民警将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时,却意外发现该驾驶员竟然不是首次酒后驾驶的“新手”,居然还是“二次酒后驾车”。
原来,就在今年2月份,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莘县魏庄中队民警查获进行过依法处罚。没想到时隔几个月,竟然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又二次酒驾被查。
莘县信息港消息目前,该驾驶员已被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对其予以吊销驾驶证、处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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