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信息港办公室获悉为保障通信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根据上级党委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要求,自今年3月份以来,冠县公安局积极开展了整治在通信基础设施上窃电及破坏通信设施、无理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警方已立案查处在通讯基站上窃电违法犯罪案件18起,刑事拘留3人、采取强制措施5人,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信号塔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作为国有资产,任何人无权使用或无权许诺或授权他人使用基站等通信设施的电力。
二、严禁私自从基站电表、机房内或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上以任何形式接电;严禁阻碍维护人员进入基站信号塔;严禁破坏基站信号塔、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严禁无理阻工。
三、对于在基站信号塔等通信基础设施上有私接电的,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投案自首;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私自从基站电表、机房内或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上以任何形式接电等严禁行为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派出所进行举报,警方将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