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莘县信息港(http://www.sxxxg.com.cn/)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莘县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冠县警方查处了通讯基站上窃电违法犯罪案件18起

发布时间:2019-07-27 15:53:36
核心提示:  冠县信息港办公室获悉为保障通信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根据上级
  冠县信息港办公室获悉为保障通信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根据上级党委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要求,自今年3月份以来,冠县公安局积极开展了整治在通信基础设施上窃电及破坏通信设施、无理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警方已立案查处在通讯基站上窃电违法犯罪案件18起,刑事拘留3人、采取强制措施5人,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信号塔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作为国有资产,任何人无权使用或无权许诺或授权他人使用基站等通信设施的电力。
  
  二、严禁私自从基站电表、机房内或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上以任何形式接电;严禁阻碍维护人员进入基站信号塔;严禁破坏基站信号塔、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严禁无理阻工。
  
  三、对于在基站信号塔等通信基础设施上有私接电的,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投案自首;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私自从基站电表、机房内或走线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上以任何形式接电等严禁行为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派出所进行举报,警方将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冠县警方查处了通讯基站上窃电违法犯罪案件18起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