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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交警查获酒后驾车给孩子看病,暖心将孩子安全送往医院救治

发布时间:2019-10-17 10:18:59
核心提示:  莘县信息港获悉当年:记者从莘县交警大队了解到,14日,外地小伙酒后驾车到莘县给孩子看病时,被正在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的
  莘县信息港获悉当年:记者从莘县交警大队了解到,14日,“外地小伙”酒后驾车到莘县给孩子看病时,被正在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的莘县交警依法查获,被查后该司机对交警称自己是外地的,企求免除处罚。对此,莘县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当日晚上21时许,莘县交警大队观城中队民警在辖区樱古路樱桃园镇樱北村处,设卡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王某某驾驶一辆豫J*****小型汽车经过卡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王某某刚落下车窗,民警就闻到车内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儿,随即,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2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接受进一步处理时,该驾驶人求民警放过,并表示:“家是河南范县的,在喝酒时孩子突然说不舒服,便自己驾车到莘县来给孩子看病,不知道这里有查酒驾。”民警透过车窗看到后排有一个孩子,神色异常。听到此情况后,民警当初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酒后驾车的危害,并与驾驶员家人取得联系,将孩子安全送往医院救治。随后,驾驶人王某某与民警到莘县交警大队观城中队作进一步处理。驾驶人王某某对自己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观城中队民警的暖心处置心服口服。
  
  莘县信息港获悉当年:最终,驾驶人王某某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莘县交警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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