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县警方破获一起私倒电瓶液污染环境的案件,当场扣押已拆解及未倒尽的铅酸蓄电池百余块。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牟私利随意倾倒电瓶废液
7月8日上午,莘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古城镇坊子铺金堤河倾倒铅酸蓄电池里的液体。接到报警后,古城派出所迅速出警,在案发现场对三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控制。经调查了解,现场三名男子专门做收购废旧铅酸电瓶生意,他们将收来的电瓶随意拆卸后,直接将电瓶内的铅酸溶液倒入土坑,造成周围土壤环境严重污染。古城派出所随即向县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及环保部门报告。
造成土地环境严重污染悔不当初
莘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及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后,进行了细致、全面勘查,并对当事人展开调查询问。经查:犯罪嫌疑人把百余块废旧蓄电池外壳凿开,将电解液直接倾倒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的自然土坑内。经环保部门检测,倾倒的铅酸蓄电瓶的电解液中含有铅膏、废硫酸等物质,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废旧电瓶里的电解液倒入土壤中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李某说,因倒掉和不倒掉电解液的电瓶收购价格不同,倒掉可以多赚一些,于是就在回收点附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电解液倒掉,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李某悔不当初。
相关法律知识普及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义、量刑】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寄语
废旧铅酸蓄电池含有镉、铅等重金属,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电瓶液中含有铅、铬、镍等重金属,会造成环境土地严重污染,时刻危害着我们的人身健康。
你身边有环境污染的事情吗?
你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深恶痛绝吗?
为了我们的安全
见到上述这种行为
请立即报警
一经核实
我们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