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肖某彪手持砍刀走向民警
因经营蔬菜市场与肖某军产生矛盾,2017年7月27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彪酒后驾车找到肖某军打架。被人拉开后,肖某彪回到住处拿砍刀又返回肖某军处,将其房间内物品砸毁。董杜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警情。民警对手持砍刀的肖某彪依法进控制,肖某彪拒不服从,手持砍刀追砍并辱骂处警民警,民警随即将肖某彪制服后并带至公安机关。肖某彪在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过程中,将辅警张某打伤。莘县信息港 www.sxxxg.com.cn已获悉
《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在妨害公务罪名下以独立的款项作了规定,依照妨害公务罪加重处罚。
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指出,对暴力袭警案件绝不能纵容,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扞卫法律的神圣尊严,坚决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坚决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坚决为我们一线的执法民警“撑腰”。
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在全国各地频发,我们莘县也发生过几起。有人认为,与群众相比,警察是强者,所以一旦发生冲突,总会指责警察执法有问题。我们的民警不怕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最怕被误解,“流血流汗又流泪”。大家应该明白,袭警问题的关键绝不是强者与弱者的对峙,而是事关法律的权威。警察执法代表的不是个人,也不是警察群体,而是国家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我们无法想象在一个警察没有权威与尊严的国家,国家和法律会有权威与尊严?更无法想象在一个警察没有权威与尊严的国家,民众会有法治的信仰与法治的精神?如果警察连自身的执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那么又如何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公民的义务,更是对法治、秩序的尊重。倘若警察的执法权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社会秩序就得不到良好的维护,那受害的将是每个社会成员。暴力袭警行为不仅是对警察人身权的侵害,更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对袭警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既是维护警察权威、法治权威、法律秩序的需要,也是增强公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只有警察执法有权威,国家的法律才有尊严,人民的安全才有保障。
在此,莘县公安向全县百万人民群众庄重承诺:对胆敢侵犯群众利益、为非作歹者,我们全局700余名民警绝不容许,坚决打击,打出声威、打出安宁!对胆敢挑战法律尊严、挑战警察执法权威者,我们全局700余名民警也绝不答应,坚决打击,打掉邪气、打出正气!
恳请全县人民监督并支持我们这支“负重前行”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