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讯山东省莘县存量垃圾场规范化封场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莘县存量垃圾场规范化封场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莘县莘亭镇曹楼村北350m的现有存量垃圾场内
建设单位:莘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投资:844.64万元
建设内容:对现有的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封场库区面积38451平方米,约57.7亩;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整治与堆体整形、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处理、封场覆盖、沼气导排处理、地表水导排控制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莘县莘亭镇
联 系 人:张海峰
联系电话:1360635783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邮政编码:230000
E-mail: swhj66666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2)对建设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给出评价结论;
(3)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对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实施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4)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
(5)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更好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莘县信息港显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