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信息港消息:7月4日,记者从莘县公安局获悉,三名男子到拘留所探视在押人员遭拒,其中一男子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威胁谩骂值班民警,并在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逃跑。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等被立案调查。当天,民警在对三人驾驶的车辆依法检查时还发现一支警棍,遂将警棍持有者依法行政拘留。
6月29日14时许,三名男子到莘县拘留所要求探视一名在押人员。值班民警解释:按照监所规定,非亲属不得探视。其中一名男子情绪激动、不依不饶,在警戒区内大吵大闹,并对值班民警进行威胁谩骂,严重扰乱了监管场所管理秩序。
该局十八里派出所民警闻讯后迅速到达现场。涉事男子见状,拔掉车钥匙借机逃跑。民警遂将另外两名男子带至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得知,三名男子张某坤、姜某、张某凯(均为聊城市开发区人),于当日中午在莘县城区一酒店饮酒后,一同到莘县拘留所探视在押人员张某盼(因殴打他人被聊城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由莘县拘留所代押)。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并逃跑的男子为张某凯。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车辆进行检查,在车辆左前门储物盒内发现一支带有警用标识的高压电棍。该高压电棍系张某坤持有。
莘县信息港网讯目前,张某坤因非法持有警用器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张某凯因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已被莘县公安局立案调查。